葉宜津

肇事逃逸罰則怎麼判那麼輕?= =

今天看了新聞

高雄一個父親載兒女去補習被箱型車追撞

肇事者冷血的程度令人髪指肇事者不但沒有處理肇事還逃逸

跟禽獸沒什麼二樣

每當看到新聞肇事逃逸或是酒駕肇事等新聞時

覺得這些肇事者根本沒有同理心。

如果今天是自己的親人或是自己遇上了這些事情時

他們又會有什麼感受呢?我看了肇事逃逸的罰則後

覺的怎麼判那麼輕?肇事逃逸才判5個月以上5年以下而已

這樣冷血的人該判無期吧!撞了人還落跑

這種人還有良心嗎?比禽獸還不如吧!該讓他去牢裡當一下禽獸吧!其實說真的

即使那些人進了牢裡還是無法彌補

這些受害人

他們的家庭已經被毀了。

用什麼都彌補不了的真不知道我們的立法委員

有沒有感覺

如果是自己的家人

感受是如何呢?難道這些災難不能有防護措施嗎?像台鐵平交道履履發生火車撞汔車或機車....等

現在台鐵要採用高架

這樣也許可以減少一些事故發生。

有時我在想肇事者的態度

法律根本約束不了酒駕、就算沒酒駕也肇事逃逸

心態有的想說被抓到在說或是要賠我也沒錢賠.......要賠

我看是皮貼的肉吧(台語)。

真希望人間多點正義........有大大要回答我問的問題嗎?= =
版主您好我們的法律(尤其是刑法)確實有很多需要檢討的地方

但政府官員與立法院諸公卻很少人願意去檢討與推動修法

以致社會亂象頻起

即使我們如何大聲疾呼

結果可想而知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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