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宮照
少女蒐證揭獸行 色姊夫重判9年
少女命運多舛
自小被送到姊姊家依親
卻遭張姓姊夫及與姊夫通姦的李姓表姊設計破其處女身
還成為洩慾禁臠長達四年。
後知後覺的姊姊知情後
竟然還要告她妨害家庭
少女忍無可忍
暗中蒐證並報警
桃園地院七日將不肖的姊夫及表姊判處重刑。
九十一年間
小敏(化名)才十四歲就讀國一
因父親年邁家貧
家人安排她到新屋
寄宿大她廿歲的張姓姊夫家中。
沒想到
姊夫卻與少女的李姓表姊通姦
兩人暗通款曲多年
還想染指小姨子。
張某先以分手來要脅
要求李女配合誘姦少女
在小敏國一寒假期間
以教少女騎機車為由
相約在外
然後由坐在後座的李女伸出鹹豬手
撫摸少女胸部
張某趁機出面
假意喝斥兩人是同性戀。
少女當場否認辯解
張某與李女唱雙簧表示不信
除非與他發生性關係
否則要把少女是同性戀一事
昭告親友
對外宣揚
讓她因性別認同異常
而遭人訕笑
還要把她趕回家
跟年邁貧窮的老爸爸同住。
窮怕了的少女落入陷阱
為了鬆懈小敏的心防
張、李兩人還大剌剌在房間內演出活春宮
示範演出
減緩少女畏怖之情
讓張某性侵得逞
破了處女之身。
從此之後
張某周旋在少女、少女姊姊、表姊三女之間
每星期至少性侵少女一次
還變態將性愛過程用數位相機、手機的照相及錄影功能
拍照、錄影「存證」
時時威脅小敏不得聲張
否則就要把她是同性戀
及兩人姦情
還有裸照、性愛影片公諸於世
少女因此慘遭蹂躪達四年之久。
九十五年間
小敏上了高中以後
結交年齡相仿的男友
姊夫得知此事
醋勁大發
竟然向妻子
也就是少女的姊姊坦承兩人有姦情
而且謊稱是少女勾引他
接著要小姨子在同年二月十四日「待命」與他發生關係
並安排妻子暗中拍下兩人相姦的照片兩張。
姊姊見遭性侵的妹妹神色自若
不分青紅皂白
還要告妹妹妨害家庭。
少女百般辯稱都不被姊姊接受
想到多年受害
竟然連姊姊都不相信她
悲從中來
只好回家向媽媽投訴。
在媽媽支持下
暗自蒐證
自力救濟
在確定姊夫將兩人春宮照藏放位置後
於同年六月廿七日報警
檢警於六月卅日搜索
果然搜出被害人裸照及性侵過程的照片廿七張、底片一捲、及存有性侵內容的手機一支。
法官審理時
張辯稱是少女自願跟他發生關係
但仍將他送醫院進行精神鑑定
認為他有再犯、反覆實施性侵的可能
因此依家暴妨害性自主、連續強制性交十六歲以下幼女罪
判刑九年
並命於刑前強制治療
至多三年;李女依幫助對幼女強制性交罪
判刑三年六月。
資料來源:http://www.twdetect.org.tw/news02.htm
春宮照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27237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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