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內政部都委會在審議案件的疑問

請問為什麼內政部都委會在審議案件上會分成-待提會審議案件-跟-專案小組審查中案件-尤其是專案小組審查中案件

我看裡面的都市計畫提案往往都很難通過的樣子

裡面的案件都是不斷重複審查

有的審查2~3年還是審查還請了解的人解說

謝謝!


會提到內政部都委會的案件為涉及主要計畫的案件

必須由地方政府都委會審議通過後

再送到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方可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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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d1014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